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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咏梅在自治区政协对口协商会上提出
加强活化利用 厚植文化底蕴
推动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传承“活起来”

10月28日,自治区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,围绕“加强历史文化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”协商议政。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咏梅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前,自治区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,深入桂林、贺州以及临桂、灵川、钟山等地的历史文化村镇进行实地调研,听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、基层群众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,并赴青海、四川省考察学习,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。
刘咏梅指出,历史文化村镇承载着八桂大地的乡愁根脉,保护传承工作使命光荣、责任重大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,充分认识加强历史文化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工作的重大意义,不断增强做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传承工作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要扎实开展全域资源普查建档、科学编制村镇保护专项规划、完善法规标准体系,系统统筹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,做到保护有清单、管控有边界、传承有方向。要立足我区多民族文化禀赋,严守保护底线,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,深入挖掘壮、汉、瑶、苗、侗等世居民族非遗资源,建立数字化文化档案,培育非遗工坊等特色业态,实现以用促保。要健全政府主导、村民主体、专家支撑、社会参与机制,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乡土根脉的浓厚氛围,推动历史文化村镇在保护中发展、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,为广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力量。
会上,自治区政协委员及玉林、贺州等市政协负责同志围绕协商议题作发言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,自治区自然资源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同志作回应发言。
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范易作专题调研情况说明,副主任白志繁、韦家宾,专职副主任谢育盛参加会议。□ 黄海怡









